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2月,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规划纲要》作为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为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的指导下,粤港澳大湾区各市合作编纂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年鉴》。广东省各市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也及时调整年鉴框架,更新选题选材,呈现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城市特色,忠实记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区域合作发展进程。
本文选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2020卷的地方综合年鉴为样本,分析市级综合年鉴记述大湾区建设的框架设计难点,归纳总结市级地方综合年鉴记述大湾区建设的框架设置情况,思考探索优化市级综合年鉴在框架设计方面如何更好的反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期更好的发挥年鉴存史、资政的重要功能,服务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
框架设计是综合年鉴编纂的基础工作,体现了年鉴内容和结构的总体构成,决定了年鉴的选题选材和内容编排依据,确定了年鉴资料的归属、层次和比重,体现了年鉴的编纂思想、风格和特点。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第二章要求,框架设计应当“涵盖年度内本行政区域的基本情况”,“做到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体现年度特色和突出地方特色”,“保持相对稳定,可依据年度特点和事务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分类应参照相关分类标准,结合社会实际分工和本行政区域特点进行”,“一般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标题应准确、规范、简洁,能够揭示所记述内容的特点,避免重复”。[ 1 ]
粤港澳大湾区各市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优势互补。《规划纲要》要求不断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为港澳发展注入新动能,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根据编纂实际和实践,为全面、准确、客观的记述大湾区建设,各市的地方综合年鉴在框架设置上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李宇涵研究了一体化背景下长三角省级综合年鉴篇目的设置,指出存在不统一、不协同的问题,提出形成统一高标准的年鉴编纂体系等措施。[ 2 ] 同样,大湾区各市的地方综合年鉴的框架范围一般涵盖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容,而大湾区建设注重的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涉及到跨区域的内容,如何增强年鉴框架设置的协同性,在年鉴框架设置上“求同存异”,全面记述大湾区合作发展的本质,是框架设计的难点。
刘传仁研究地方综合年鉴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编纂时,认为由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入性”,建议采用集中记述与分散记述相结合的方式。 [ 3 ] 阳晓儒研究三部省级综合年鉴的生态环境保护等篇目内容,发现省级综合年鉴在记述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时,采取相对集中、分散等记述方法进行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4 ]
根据《规划纲要》,大湾区建设的目标涵盖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很多重点项目建设内容本身也是当年市级综合年鉴框架设计的记述范围。将记述大湾区建设内容部分单独成篇,还是分散到相关内容的类目、分目中,集中记述的内容是否会和其他记述的内容存在重复,是相互补充?还是详略有别?这些都是在框架设计以及编纂过程中需要处理的问题。
年鉴资料信息的连续性、综合性和可比性要求其框架保持相对稳定。 [ 5 ] 年鉴资料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框架下延续和积累,才能彰显年鉴逐年编纂的资料价值。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建设过程,规划纲要里面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里面有“开展”“加快推进”“支持”“研究实施”“研究完善”“鼓励”等不同的表述,代表着各项建设工作和目标任务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各市在收集资料编纂年鉴时面临很大挑战,本身年鉴的记述内容是上一年度的发展情况,相比事实发生要晚,同时需要及时了解各市在推进大湾区建设发展的情况,并做好资料整理和准备,在符合年鉴记述年限和既存事实的前提下,怎么样适时调整年鉴框架,避免“在栏目设计上,如果或缺或失,或颠或倒,或轻或重,影响年鉴内容的系统性”。[ 6 ]
早在2017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粤港澳大湾区”,2018年将粤港澳大湾区纳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则要求落实《规划纲要》。2019年是《规划纲要》推出后,各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第一年,本文以2020卷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综合年鉴为样本(见表1),列表分类观察各市的综合年鉴框架设计中是如何体现大湾区建设的内容。
综合年鉴一般采用分类记述法,以条目体为主,按照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有些年鉴增设次分目为四个层次,对记载的内容进行分层;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并结合社会实际分工和本行政区域特点进行分类;根据资料的特点,运用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进行记述。从表1所列的情况来看,大湾区内地九市的综合年鉴在记述大湾区建设的框架上有一定的一致性,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通过笔者梳理的大湾区内地九市级综合年鉴记述大湾区建设的框架情况来看,各市综合年鉴在编纂过程中,结合了自身年鉴的编纂特点和已有框架,考虑框架设计的连续性、稳定性、新颖性等因素,在记述体例、记述分类、记述重点等方面的处理上呈现分歧。对于记述新内容,这种处理上的分歧必然存在,也是各市年鉴编纂者不断探索、总结和创新,加深认识理解,体现年鉴地方特色的魅力所在。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指出“年鉴内容记述应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一般以条目为基本记述单元。”近年来,年鉴在体例创新上设立了“年度关注”或“年度聚焦”类目,大多用篇章体的形式代替条目体,以期完整、全面、翔实的记述。从表1可以看出,《珠海年鉴》《佛山年鉴》《东莞年鉴》《江门年鉴》在设立的“年度关注”类目中用篇章体的形式记述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内容,《深圳年鉴》虽然在“年度关注”类目中有记述,但用的是条目体形式来表现;《广州年鉴》《中山年鉴》在类目下设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分目;《惠州年鉴》《肇庆年鉴》在相关类目和分目下设置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条目。
《深圳年鉴》《珠海年鉴》《佛山年鉴》《东莞年鉴》在不同类目下的分别设分目和条目两种不同层次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内容。另外,《广州年鉴》《深圳年鉴》《东莞年鉴》《中山年鉴》《江门年鉴》利用图片专辑的形式丰富记述形式;《广州年鉴》《惠州年鉴》《肇庆年鉴》设置了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表格。
《广州年鉴》《惠州年鉴》《肇庆年鉴》对于大湾区建设的内容相对集中,而《深圳年鉴》《珠海年鉴》《佛山年鉴》《东莞年鉴》《中山年鉴》《江门年鉴》的记述则分散在两个类目以上。从具体的内容分类方法来看,除了将大湾区建设放置于“年度关注”类目,不少年鉴设置分目或者条目将记述大湾区建设相关内容归类到与经济有关的类目,比如《佛山年鉴》《东莞年鉴》《中山年鉴》《肇庆年鉴》的“经济监督管理”,《惠州年鉴》在 “惠州概貌”类目下的“经济发展概况”设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条目。《江门年鉴》则设置了人文湾区建设内容放置于“文化”类目;《广州年鉴》和《深圳年鉴》根据城市定位,设置了大湾区建设的分目分别归类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两区”的综合性类目。《珠海年鉴》则从机构参与角度,在“政治”类目下的“台港澳工作”分目下设置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条目;《深圳年鉴》还将《规划纲要》作为一次文献收录进“文献法规”类目。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正式公布;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这些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形成了广东省各市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任务书”。由于2020卷年鉴记录的2019年,是《规划刚要》出台后大湾区建设的第一年,从各市的记述重点来看,主要依赖于各市的大湾区办提供的稿件,各部门各行业在推进大湾区建设的相关内容还没有全面展现,大部分停留在对有关大湾区建设的内容进行再集中,体现的是规划布局、政策方案、动员部署等层面内容,真正涉及到各市协调发展、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的建设项目普遍没有立目;对于经济、科技方面关注和收录的内容比较多,对于优质生活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人文湾区等内容关注比较少。
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的定位和发展作用不同,《规划刚要》对其有一定的规划定位:“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具体到各城市的发展定位,《规划刚要》对广州和深圳有明确的表述:“广州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深圳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对于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各重要节点城市,在其城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各自的发展定位和前进路径。
特色是精品年鉴框架建构的重要指标。 [ 7 ] 因此,为了记录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内容,在相应的框架设计上,应该牢牢抓住各城市在大湾区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突出城市特色,体现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城市群发展格局。编纂者充分熟悉市情,吃透、弄懂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此基础上可以设置一些独一无二的特色类目(分目),比如广州年鉴的“国家中心城市”类目,深圳年鉴的“双区”类目;在逻辑编排上,对某些内容进行升层提级,编排提前,突出重点和亮点;在详略安排上,对牵头起主导作用的建设重点记述,把明确纳入《规划纲要》的项目或平台作为线索去挖掘相关资料。
“粤港澳大湾区”在2017年首次写进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大湾区各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大湾区建设内容的相关表述,为此,各市的地方综合年鉴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及时记录。2019年,国家层面的《规划纲要》出台,成为各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为综合年鉴的框架设计提供了基础性参考文本,在相关类目(分目)设置以及内容分类分层方面有据可依。但是,《规划纲要》毕竟只是区域发展的规划系统性文件,如果在框架设计时,照搬字眼,割裂划层,盲目设置,容易出现逻辑混乱,资料混杂,内容缺失,空洞无物等情况。因此,《规划纲要》是我们记述大湾区建设内容年鉴框架的依据和基础,但是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年鉴的编纂体例需要,考虑整本年鉴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以及稿件基础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通。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记录伟大工程、伟大事业是年鉴工作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设计具有时代特色和区域特色的框架是编好年鉴的第一步,所以加强此项内容的框架研究很有必要。
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包括广东省九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从省级年鉴而言,大湾区内容的资料范围除了辖内九市,只涉及到与香港、澳门;而对于各市级年鉴来说,大湾区内容的资料范围已经大大超出了市级年鉴原有的记述内容。市级综合年鉴在记述大湾区建设内容时,仅仅依靠市级的供稿单位稿件是不够的,需要提升框架设计的定位,应该借助省级年鉴指导机构站在更高的角度,统筹各市地方综合年鉴更好的设计框架,更好的记述大湾区建设。省会城市的地方综合年鉴稿件来源范围中有不少省级单位,而其他地级市的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在记述大湾区建设这一方面,省、市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的记述内容和详略不一,加强各市地方综合年鉴在记述大湾区内容的框架顶层设计很有必要。根据编纂实际,应当加强与管理和业务范围跨市的中央和省级单位沟通,获取更多所在城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资料,从而在设计相关内容的年鉴框架时,可以更加完整的实现点线面相接合,构建相对完整的类目和分目结构体系。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各市紧密合作共同参与,在年鉴编纂的框架设计上同样需要协同发展。大湾区内涉及到几个城市的重大项目,需要在各自年鉴中形成协同性、系统性、集成性内容的信息资料集群。各自在记述范围上,可以依内容的延伸,适当的扩大记述范围。比如,在参与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几个城市年鉴中可以同时设置该分目或者条目,形成共同支撑、相互补充、互设参见的年鉴框架体系,让读者很容易就找到相关内容,获取相对完整的信息。在记述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内容时,连接各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到同时出现相关联的各市年鉴中;在记述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时,各市联合申请打造的国家级产业集群和产业平台,也应该协调设置相关框架,体现城市间的产业合作发展。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是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因此,在我们的市级年鉴的框架设置上,应该勇于打破以往年鉴框架设置的常规,探索发展用好年鉴语言讲好湾区故事的新实践。首先,在年鉴框架结构中,如果只拘泥于单一的文字来表示,势必与年鉴其他相似类目内容重复。在条目的前提下,多利用图表、大事记、书目、文摘、名录、照片等多种资料表现形式,兼收并蓄,丰富我们的年鉴语言。其次,年鉴的框架应当注重结合大湾区建设的时间节点,适时推出阶段性的年鉴资料等,用文章体的记述形式和跨年度的记述范围,来打破年鉴条目体带给读者的碎片感,增强记述大湾区建设内容的整体性;再次,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六条“年鉴可采用特载等形式重点收录年度具有重大意义或特殊意义的文献资料,收录资料应当严格控制数量”,用好年鉴框架中“特载”类目,丰富选题选材,立足湾区面向世界,考虑更广泛的读者需求,增强记述大湾区建设内容的专题性、立体感和国际化。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三个关税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国际上没有先例。粤港澳大湾区各市的年鉴工作者应当不辱使命,坚持在工作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见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同时,展现年鉴工作者的时代使命和创新精神,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现实需要。笔者以2020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综合年鉴为例,归纳了地方综合年鉴在记述大湾区建设的框架上形成的共识和存在的差异,认识到市级层面的年鉴记录横跨粤港澳三地的大湾区建设内容需要面对更多的难题。在考虑如何更好的体现湾区合作交流,避免重复记述,保持大湾区建设内容的连续性和新颖性等基础上,还应当重视粤港澳三地在法律体系、制度规则、管理理念、市场习惯等方面不尽相同,确保年鉴框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规划纲要》的出台为年鉴框架设置提供参考的同时也极大丰富了大湾区建设内容,旧守已有的年鉴框架设计理念无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述这一新事物,笔者仅以大湾区的市级综合年鉴为例,存在的不足是没有纳入对广东年鉴的框架研究,提出市级综合年鉴应当拓展年鉴框架的设置定位,丰富年鉴的稿件来源渠道,加强大湾区内城市年鉴的框架协同设置,以内容为导向,打破年鉴框架设计常规等思路,为年鉴工作者在实践中提供一些思路。永不止步的探索和创新是支撑年鉴事业不断取得突破,焕发新活力的重要手段,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不断推进,年鉴的编纂机制和技术运用也在不断变化,大湾区各市的地方综合年鉴必将成为世界认识、了解、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的窗口与平台,是地方志工作机构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品牌工作。
[1]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2017年12月21日。
[2] 李宇涵,一体化背景下长三角省级综合年鉴篇目的协同设置,《中国年鉴研究》2020年第4期。
[3] 刘传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与生态文明,《中国年鉴研究》2018年第4期。
[4] 阳晓儒,省级综合年鉴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国年鉴研究》2017年第1期。
[5] 周宏文,浅析近几年地方综合年鉴的纲目设计,《中国地方志》2016年第11期。
[6] 唐剑平,地方综合性年鉴框架设计的基本原则,《江苏地方志》2014年第5期。